(2015.05)
1 總則
1.1編製目的和依據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製和妥善處置學校各類突發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機製,努力創建平安和諧校園,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製定本預案。
1.2 突發事件分類
參照教育部《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定義,結合我校實際,本預案所指的突發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1.2.1 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包括影響國家或地方政治及社會穩定和學校正常秩序的群體性事件、恐怖襲擊事件🧑🏼、治安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發事件,以及消防安全事故📞、擁擠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因素造成的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
1.2.2 學生安全穩定類突發事件。包括學生非正常死亡👨🏼🎨、失蹤,涉及學生的大型活動安全事故🍞、非法群體性事件、意識形態領域的安全事件,以及學生生活園區安全管理等其他與學生相關的可能會影響校園和社會穩定的突發事件。
1.2.3 公共服務保障類突發事件。包括校園防汛防臺、校園巴士🦙、校區通勤車輛、食堂餐飲衛生🦸🏻🍉、重大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食物中毒等公共服務保障相關的安全事件。
1.2.4 實驗室類突發事件。包括實驗室有害物質泄露、爆燃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涉及教學科研用房和教師公寓內水😮💨、電、氣管理及其室外懸掛物體等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或社會影響的突發事件🗯。
1.2.5 群眾來訪類突發事件。包括群眾來訪過程中,在校園內群體性聚集、沖擊和圍堵辦公場所、在信訪接待場所滋事等🧑🏼💼,可能或已經嚴重幹擾校園秩序和社會穩定、造成不良後果的緊急突發事件。
1.2.6意識形態類突發事件🔴。包括涉及教師、來訪專家等的教學和學術活動中,出現惡意散播可能危及到學校、社會與國家在思想意識形態領域安全穩定的言論等突發事件,以及利用校園網絡發送有害信息📷,進行反動、色情👴、迷信等宣傳🧙🏻♂️🧙🏻♂️、煽動活動。
1.2.7網絡與信息安全類突發事件。包括各種影響和破壞校園網絡和信息系統正常、安全運行的事件🏂🏽,以及涉密信息泄露事件👃🏼。
1.2.8 建築工程類突發事件。包括建築工地發生人員意外傷亡,墻體和設施倒塌、掉落和損毀等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或社會影響的突發事件🧓🏼。
1.2.9 考試安全類突發事件。包括國家統一考試和學校組織的統一考試中,在命題管理和試卷印刷🖤🌩、運送、保管等環節出現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試實施、評卷組織管理過程中出現的突發事件。
按照事件的緊迫程度👩🏽🚀🩵、形成的規模🙂、行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可能蔓延發展的趨勢等,學校突發事件由高到低分為:特別重大事件(Ⅰ級)📡、重大事件(Ⅱ級)🛹、較大事件(Ⅲ級)👬🏻、一般事件(Ⅳ級)。具體級別的劃分由各專項預案按照國家和教育部有關標準分類確定。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可根據事件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
1.3 工作原則
1.3.1統一指揮☑️,聯動協作。由學校安全保障委員會(以下簡稱安保委)統一領導和指揮,相關職能部門聯動協作☠️,不斷增強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
1.3.2一崗雙責👴🏻,分類管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業務分管校領導和職能部門同樣具有安全穩定監管和相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責任。
1.3.3分級負責,缺位問責。各單位主要領導是安全穩定第一責任人,黨政同責,並建立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完善各類管理製度👩🦰,“誰缺位、誰擔責”🏜,嚴格實行追責問責❤️🔥。
1.3.4以人為本,預防為先。以防止和減少人員傷亡及重大財產損失為第一目標🏊🦴,積極開展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工作。
2 應急組織指揮體系
2.1 總體架構
學校安保委總體領導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研究確定突發事件等級並采取相應措施🕴;密切關註事態發展,及時報告請示學校主要領導👷🏽♀️,根據情況需要,及時報告上級部門,或請求協調上級相關部門的指導和支持;協調組織相關部門開展事件調查與問責等🐀。日常工作由安保委辦公室負責。
按突發事件的種類和性質成立由業務分管校領導牽頭的工作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參加,具體研究部署和指揮實施應急善後舉措,並決定對外公布🤕、Vsport與事件有關信息的口徑及發布時間💾、方式等;配合政府有關職能部門進行應急處置和調查工作;總結經驗和教訓💣,舉一反三🙍🏻♂️,加強整改🤞🏿,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相關二級單位成立由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牽頭的應急隊伍,在學校相關工作組的指導下,妥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重點做好人員的安撫✤、信息的收集分析💶👯♀️、事態的及時控製和場地設備的修整工作等🌕。
2.2 分類設立應急工作組
2.2.1 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由分管安全穩定的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安保委辦主任𓀒、保衛處處長擔任,工作組成員由各相關部處、院系、直屬單位負責人組成👳🏻♂️。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安保委辦公室。針對不同校區🪄,視事態發展需要,可以分別委派校領導前往坐鎮指揮。
2.2.2 學生安全穩定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由分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學生工作指導委員會秘書長擔任🤷🏽♀️🥵,工作組成員由各相關部處、院系、直屬單位負責人組成🪟。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指導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學生工作指導委員會承擔⛓。
2.2.3 公共服務保障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由分管後勤保障工作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後勤保障處處長🍑、後勤集團負責人擔任,工作組成員由各相關部處、院系、直屬單位負責人組成🍦。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後勤保障處🛁,日常工作由後勤保障處承擔,後勤集團配合𓀉🥪。
2.2.4 實驗室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由分管資產管理和實驗室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資產管理與實驗室處處長擔任🧗🏻♀️,工作組成員由各相關部處、院系🧑🦽➡️、直屬單位負責人組成。工作組辦公室設在資產管理與實驗室處🚵🏽♂️,日常工作由資產管理與實驗室處承擔。
2.2.5 群眾來訪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由信訪事項責任單位的分管或聯系校領導與分管信訪工作的校領導共同擔任💘,副組長由信訪事項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信訪辦主任、保衛處處長擔任,工作組成員由相關部處🚶🏻➡️、院系、直屬單位負責人組成。工作組辦公室設在信訪辦,日常工作由信訪辦🌬、保衛處共同承擔🌩。
2.2.6 意識形態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由分管宣傳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黨委宣傳部部長擔任👷🏻🧚🏻♀️,工作組成員由各相關部處、院系🦻🏼、直屬單位負責人組成。工作組辦公室設在黨委宣傳部,日常工作由黨委辦公室✶、黨委宣傳部🚣🏼、文科建設處以及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共同承擔。
2.2.7網絡與信息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由分管網絡信息化建設和管理的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網絡信息中心主任和規劃發展處信息化建設負責同誌、網宣辦主任共同擔任🧑🦲,工作組成員由各相關部處、院系🫶🏽、直屬單位負責人組成。工作組辦公室設在規劃發展處和宣傳部(網宣辦)🤪,日常工作由規劃發展處、網絡信息中心、宣傳部(網宣辦)和信息化辦公室共同承擔。
2.2.8建築工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由分管基建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基建處處長、保衛處處長擔任,工作組成員由各相關部處、院系🙍♀️、直屬單位負責人組成🤺。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基建處,日常工作由基建處承擔。
2.2.9考試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組長由分管教學工作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教務處處長擔任,工作組成員由各相關部處🏌🏽、院系、直屬單位負責人組成🏂🏽。工作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院或教務處🧎🏻♀️🩸,日常工作由研究生院或教務處承擔。
其他未盡事項,按“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由相關校領導牽頭組成工作組,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共同參與處置。
3 預防與預警機製
3.1 信息上報
3.1.1 報送渠道和要求🤛🏿。相關單位和個人要及時、準確向學校安保委辦和相關業務職能部門報告預防預警和突發事件信息☝️。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按照“邊處理🕤、邊匯報”的原則,在半小時內進行口頭報告🤷🏽,在一小時內遞交書面報告(短信、郵件等視作書面報告);涉及火災、人員傷亡或案件👺,要在第一時間撥打緊急求助電話:火災“119”👃;人員傷亡“120”;重大案件“110”👱♀️。安保委辦獲報後,第一時間向學校主要領導和主管領導報告😐,並視事件具體情況,經分管領導同意後立即報告上級部門👮♂️。第一時間報告盡可能完整,按照“快報事實、慎報原因”的原則,對不明事項可以在查清楚後續報🧑🌾。對遲報🚣🏽♀️、漏報或瞞報突發事件信息🏇,將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處置期間🛥,安保委成員單位負責人必須保持24小時通訊聯絡通暢。
3.1.2 信息內容。應急信息主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人員傷亡情況💅🏿,以及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已采取的措施等內容。
3.1.3 信息發布👩🏻🏫。學校各類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工作由黨委宣傳部統一負責,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由安保委辦公室負責。
3.2 預防預警行動
3.2.1 完善預案。根據不同業務領域、事項特征和時間節點📘,各單位要製定應急預案細則🧜🏿♂️🤸🏽♀️,製定和公布必要的安全防範提示👩🏼🍼,配齊配足應急物資🧞♀️💞,落實人員👨👨👧👧,明確責任。
3.2.2 加強宣傳教育。黨委宣傳部和相關單位要充分利用新媒體、校園網、宣傳櫥窗等渠道♠️,組織開展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自護等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師生員工的防範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3.2.3 加強應急培訓和實戰演練。加強培訓,開展經常性演練活動,特別是重點區域和有特殊防範要求的部位🧑🏻🦯➡️,要加強專業化培訓和反復演練👩,不斷提高預防水平和應對突發事件的實戰能力🐵。同時,在師生中廣泛開展如消防應急疏散演練等常見災難防範演練,增強逃生自救能力。
3.2.4 做好應急準備🏉。建立一支應急隊伍⚪️,並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以保證應急隊伍的健全和穩定👩🏿✈️。同時,做好突發事件預防、現場控製的應急設施、設備和必要的經費等方面的儲備工作🧑🏻🚀。
4 應急預案啟動響應
4.1 特別重大事件和重大事件應急響應
特別重大事件和重大事件發生後,學校主要領導親赴現場指導處置,相關校領導指揮學校安保委和相關工作組,迅速啟動有關工作直至應急響應結束。應急處置情況應隨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2 較大事件應急響應
較大事件發生後🙎🏻♀️,相關業務分管校領導親赴現場處置指揮,學校安保委協調、配合相關工作組迅速啟動有關工作直至應急響應結束📻。應急處置情況應隨時向學校主要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若突發事件情況發生變化🤽🏼,應視事件性質和發展趨勢,及時調整事件應急響應級別。
4.3 一般事件應急響應
一般事件發生後⚠️,由相關工作組副組長牽頭,工作組成員單位分工協作👨🏻🎤🛤,安保委辦公室積極配合,開展應急處置直至響應結束。應急處置情況及時向相關業務分管校領導報告。若突發事件情況發生變化,應視事件性質和發展趨勢🤽🏻🥬,及時調整事件應急響應級別。
5 應急結束和後期處置
5.1 善後處置工作
突發事件基本結束,事件危害及可能的次生😵💫、衍生災害被基本消除,應急處置工作可以進入結束程序。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要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突發事件損害核定工作,製定事後恢復計劃,並迅速實施◾️。
5.2 調查和總結
成立突發事件調查組👩🦼,組織專家調查和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和後果🙍🏽,提出處理建議方案👩🏿🏭,並督促整改👨🏻🎨。
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有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根據事件的性質🦹🏽、造成後果的嚴重程度,依法依規對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通報批評😆⚀、警告、記過🤾♀️、直至開除等處分🌴,同時按照責任分擔人員傷亡或財產毀損造成的經濟損失👮🏻♀️,及處以一定額度的罰款♞,處理結果視情況在一定範圍內進行通報🧥。同時📙↪️,對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一定形式的獎勵和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