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適用範圍
本章適用於在學校備案的海內外交流項目派出學生及外校轉入學生的課程認定與學分轉換工作📙🧔🏼。海外實習項目不實施學分轉換🤏,納入相應專業實習或生產實習體系獲得成績☸️。雙學位交流(聯合培養)項目的課程認定與學分轉換根據項目協議執行。
第二條 課程認定原則
1.學分轉換前提為對方課程的教學內容及教學要求與申請轉換的我校課程須一致或主體內容相近,對方課程需符合我校相關院系對學生的培養要求🦔。
2.因雙方學校課程體系存在差異,無法在我校課程體系中找到對應課程🦴、不能實施學分轉換的對方課程經院(系)認定🧔🏽、教務處審核後可以作為部分專業限選👷🏻♀️、交叉模塊、通識核心及個性化模塊學分豁免修讀依據🙂。豁免的學分不體現在成績大表中,但會體現在學生修業情況查詢及畢業資格審核體系中。具體豁免規則如下🤛🏽:
(1)必修課、輔修專業課程不得豁免。
(2)申請豁免我校專業限選模塊學分的課程內容與對方學校所修課程內容須屬於同類型或同模塊。
(3)交叉模塊👨🏼🦰🫃🏼、通識核心以及個性化模塊按學分對應豁免,申請豁免通識核心學分的對方學校所修課程應可歸屬於我校相應通識核心模塊🐁。
3.同一課程內容僅可用於一次學分轉換或學分豁免的申請。
4.學分認定及豁免參照我校學分與學時對應關系👧,即1學分對應16學時(每學時45分鐘)👩🏿✈️,且僅計算課堂上課所用學時。申請學分轉換的外校課程學分經換算後不得低於我校相應課程學分;申請豁免修讀的我校學分數須由外校課程的學時數換算得出。
5.學生須在對方學校取得“及格”及以上成績的課程方能申請學分轉換或豁免😒,不及格的課程不得申請7️⃣。因國內外高校均各有自己的課程評價體系,“及格”標準以對方學校製定原則為準🐶。
6.成績及學分以對方學校提供的成績單原件為準。
7.學生如在外校重復修讀在我校已修讀課程內容🙈,返校後不得申請學分轉換或學分豁免🧑🏿✈️。
第三條 學分轉換成績登記方式及學分/學時數換算的具體方法
1.符合學分轉換條件的課程經學生申請🫔、院系認定及教務處審核可轉換成我校對應課程的👩👩👧👩🏿⚖️,按我校課程的代碼、名稱及學分登入,成績大表顯示“P”,不計入學積分統計🥪。
2.課程學分/學時數換算具體方法如下:
例如,某學生在交流學校學習的正式成績單中某門課程學分登記為3分,實際該門課程每周課堂授課3學時,共12周。經換算(12*3/16=2.25),四舍五入,可認定我校2學分。
第四條 申請手續及流程
1.參加海內外交流的學生在對方學校的選課方案應盡量參照我校製定的培養計劃,首先選擇與本專業該學年或學期相對應或相近的課程♍️,同時可選擇在對方學校修讀輔修專業課程👨🏽💻,選課方案必須經過所在學院認定後方可實施🕡。
2.學生申請學分轉換需使用交我辦APP或網站(my.sjtu.edu.cn)進入“學分轉換及學分豁免”界面發起線上申請,根據需要選擇學分轉換或學分豁免,填寫相關信息。
3.申請學分轉換及學分豁免均需提供對方學校正式成績單原件、課程大綱🏡、課表🧗🏻♂️,及成績標準、作業等相關證明材料。學生在線上填寫申請時💆♂️,需將以上材料上傳至相應的選項欄中。
4.課程一致性及內容相近度由各開課學院相關課程任課教師予以認定,通識核心課由教務處教材與公共課程建設辦公室負責認定🧒🏿,個性化模塊課程由學生所在學院教學秘書認定。課程認定後由學生所在院系主管教學領導審核⏸。
5.待院系審核通過、申請流程到達終審後🍞,學生需將對方學校正式成績單原件遞至教務處註冊與學務中心。成績單原件不退還學生🪥,畢業時與我校成績單共同存檔。如原件只有一份,提交學分轉換及豁免申請前請自行留存電子版及復印件👨🦽。
6.學生申請學分轉換或學分豁免經審核認定之後,不得更改。
第五條 申請及處理時間
1.學生交流返校後首個學期開學後第1-16周受理🍷,外校轉入學生於入學後首個學期第9-16周受理(因有兩個月審查期),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2.學分轉換及豁免終審通過後將於兩周內做入系統(輔修除外),學生可在教學信息服務網的修業情況查詢自行查看處理結果。
第六條 申請輔修專業學分轉換的課程仍需補繳輔修學費。
第七條 院系審批學分轉換及豁免修讀學分須慎重,不符合規則不能實施學分轉換及豁免修讀的本專業計劃內的課程應及時告知學生補修。
第八條 本管理辦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解釋權歸Vsport体育平台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