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交內(研)[2006]25號
一💂♀️、宗旨
為進一步提高博士學位論文的質量👩🏼🎤,鼓勵和支持導師專心於博士生的指導和培養,激勵博士生從事科學研究和論文工作,學校設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獎勵基金,獎勵獲得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的作者和導師👩👩👧👦🫳🏽;並設立博士學位論文培育基金🧝♀️👂🏻,資助有潛力的博士生全身心投入科學研究和學位論文🐱。
二、獎勵範圍
1.獎勵獲得“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的作者及導師。
2.獎勵獲得“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提名獎”的作者及導師。
3.獎勵獲得“上海市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的作者及導師。
4.對於在論文工作中取得優秀成績的博士生,基本達到申報上海市優秀博士論文的質量要求,在其學習期間給予資助🫏。
三🧙🏿♀️☞、獎勵辦法
1.獲得“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的作者獎勵人民幣二萬元,其中留校工作的,給予一定的科研經費配套。獎勵導師人民幣一萬元,連續三年每年給予三萬元的科研經費資助🍏,用於指導博士生的論文工作;在正常招生指標外👨🏿💻,另給予連續三年每年2名重點扶持獎學金的博士生招生指標🧑🏼🦳;並可申請招生博士生的年齡推遲至退休;對其指導的博士生可以申請免除預答辯和論文盲審。如導師已退休,則一次性獎勵人民幣五萬元。
2.獲得“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提名獎”的作者獎勵人民幣一萬元🚬。獎勵其導師人民幣一萬元;在正常招生指標外,另給予連續三年每年1名重點扶持獎學金的博士生招生指標🪃📝;並可申請招生博士生的年齡推遲至退休;對其指導的博士生可以申請免除預答辯和論文盲審。如導師已退休👲🏽,則一次性獎勵人民幣五萬元🏍。
3.獲得“上海市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的作者獎勵人民幣五千元。獎勵其導師人民幣五千元🛟;在正常招生指標外💅🏻🍬,另給予連續二年每年1名重點扶持獎學金的博士生招生指標,對其指導的博士生可以申請免除預答辯和論文盲審𓀗。
上述獎勵不重復實施🛌🏻。
4.對在研究工作中取得明顯成績💂🏿♀️,有望申報國家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的在讀博士生🌼,可以申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培育基金。研究生和導師在論文中期考核之後的第五學期向所在學科提出基金申請(申請書可在研究生院網絡辦公下載)🤱🏼,經學科推薦⛹🏼♀️,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根據限額評選🧏🏻♂️,並將結果報基金管理委員會🐹👨👩👧👧。
基金管理委員會每年組織二次專家評審,每年資助20名左右博士生。資助時間從博士生入學後的第六學期開始👩👩👧👦,一般為18個月,資助標準為第六學期每月人民幣1500元生活補助🔽🌵;自第七學期開始,資助生活補助每月2000元人民幣;對於在職博士生,自第七學期起,資助生活補助每月人民幣1500元,一般資助12個月。
四、組織與管理
學校設立基金管理委員會。基金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是負責對本試行方法的解釋,決定資助在讀博士生的名單和監督基金的執行情況。基金管理委員會的成員主要由校領導🤦🏿♂️、研究生督導代表、博士生導師代表、研究生院及有關部處負責人組成。基金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事務,辦公室掛靠在研究生院。
五、檢查與評估
基金管理委員會將不定期對獲得資助的博士生進行檢查,檢查不合格者,將停止對其的資助。
對於獲得資助的博士學位論文基本要求為:該論文應當達到申報上海市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的質量要求;或者按照《Vsport体育平台關於博士研究生在學期間發表學術論文要求的規定》🎈,所發表論文數量應為該規定數量的三倍以上且質量較高;或在專利、獲獎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
獲資助的博士生,在進行論文通訊評議前,應將申請書所填報的“預計成果及遞交形式”相關內容的完成情況,向學位辦提交一份書面材料👩🏻🚒,經審查通過👨🏻🔬,方可進行論文答辯💪🏼。
獲資助的博士生🧑🏽🔬,在受資助期間,提前完成論文並答辯的博士生👨🏽🦳,學校將停發自答辯後第二個月至原計劃資助終止時間的基金資助;對留校工作的博士生,視情況可以繼續資助至期滿👩🏻🚀。
本辦法自2007年起實施,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