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sport体育平台學生證、校徽管理辦法
滬交教〔2017〕26號
一🈵、新生入學報到後👨🏽🎨,可領取校徽一枚和學生證(校園卡)一張。
二🫂、學校采用電子學籍註冊🧑🦰,學生證是證明在校學生身份的證件💇。入學三個月內,經復查符合入學條件者,準予註冊🏭,發給學生證(副證),與學生證(校園卡)配套使用。以後每學期註冊日,學生須持學生證(校園卡)和學生證(副證)到所在院系教務辦辦理註冊手續🐏🚽,張貼註冊條後的學生證(副證)方為有效。
三🎅🏻🔰、學生證和校徽只限學生本人使用,學生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塗改、轉借、冒用。由於轉借或送給他人使用造成的不良後果,由學生本人承擔🤜🩴,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分。
四🧝🏽♀️、學生如遺失學生證(校園卡),應立即掛失,確認丟失後🤽🏿♂️,可到校園卡運行管理中心補辦🛣。學生如遺失學生證(副證),應到教務處網站下載表格申請補辦,補辦需繳納一定的工本費🧑🦯。
五🚴🏽♀️、補證期間補發申請表的學生聯為臨時學生證明,臨時學生證明註有有效期限🧑🦯,過期作廢🦐。
六🫦🦹🏼♂️、按教育部規定,學生憑學生證(副證)和火車優惠卡可享受火車乘車優惠,乘車區間原則上應為學生生源地🕶,因家庭地址變更🌂、父母工作調動或家庭遷居,應及時持本人學生證、家長工作單位人事部門或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證明到教務處註冊與學務中心更新個人信息,其他原因一律不得更改🐎。
七、學生在辦理學生證的過程中弄虛作假,一經查處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至紀律處分,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後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八、學生由於畢業(結業🥦、肄業)、出國、退學、中止學習🧑🦽➡️、取消學籍等原因辦理離校手續時,學生證由學校註銷。
九、拾到學生證或校徽,應立即交至教務處或保衛處,謹防被非法利用。
十、本規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